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用工形式
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被派遣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经测评合格后派遣至小店区医保局从事辅助性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
三、岗位情况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文秘、医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笔功底,能较好地完成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品德高尚,身心健康,踏实干练,有团队合作精神;
(6)服从单位安排。
(二)工作内容
从事医保局办公室、医保经办等工作。
四、薪酬待遇
工资1980元/月+绩效35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试用期1个月。
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拟录用公示。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9:008月13日17:00
线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网址) 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用人单位评估通过后,若递补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两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拟录用公示
1.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认录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各环节通知方式均为报名网站首页重要通知处公告通知,敬请各位考生随时留意网站消息,以免错过招考安排。
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群发、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考试、录用等资格的报名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不再通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统一组建微信或QQ群。如有虚假信息及违规缴纳中介费、培训费等一切贿赂作假行为,个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咨询电话:13564440709、15321857825 (仅限工作日内拨打,早8:30-12:00 午13:30-17:30)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