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贸易学校是一所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的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于1953年位于太原市中心南内环街性质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首批山西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五星级学校、全国职业指导先进学校、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山西省创建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山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办学水平位居我省同类学校前列在行业和系统发挥着骨干示范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贸易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2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该岗位被取消。被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为本单位专技2岗位同等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贸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贸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贸易学校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考生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工作不超过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贸易学校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贸易学校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山西省贸易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山西省贸易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贸易学校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1-4295544
监督电话0351-4295577
山西省贸易学校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