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拟于近期组织进行山西省财政科学研究院、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山西省会计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及考察人员范围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3年6月29日上午,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7:30前到太原市学府街41号山西省财政厅(太原市学府街与坞城路交叉口西北角)1209室报到后集中前往体检地点。
三、体检内容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交体检机构。
四、体检纪律
1、考生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前2-3日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含血性食物。
2、检查前一晚餐后禁食,当天早晨请完全禁食、禁水。
3、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戴隐形眼镜。女士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勿佩戴首饰。
4、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5、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受检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名及携带药物备用。
6、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士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不做X光检查及上消化道摄影检查。
7、未婚妇女不做妇科内诊检查。
六、考察方式
山西省财政厅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及其社会关系进行考察。参加考察的考生等候考察组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351-408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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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t.shanxi.gov.cn/zwgk/tzgg_49454/202306/t20230626_8817567.s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