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单位、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153名(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早7:30
地点:太原市育蕾幼儿园(桃园一巷南二条10号)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体检,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幼儿教师岗位:310元;其他岗位:220元)。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笔试准考证、中性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二)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考生只能以抽签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事项,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佩戴首饰。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原标题:2017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单位、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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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