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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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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6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名,本科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文物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省文物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文物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省文物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省文物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省文物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文物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文物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文物局,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 0351-2027677

监督电话: 0351-415677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山西省文物局

2022年6月9日

原标题: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j.shanxi.gov.cn/zwgk/tzgg_31117/202206/t20220609_6311870.html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按照郧阳区委编办郧编办函〔2022〕2号、郧编办函〔2022〕5号精神,结合郧阳区事业发展和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7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yunyang.shiyan.gov.cn)。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至6月24日15∶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22日17∶00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报名,不要在临近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至6月24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通知。

温馨提示:本次公开招考的所有信息均发布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照片等最好选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需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为报名成功。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退还该岗位报名者已缴的笔试费,并在十堰市郧阳人民政府网公布这些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报考岗位所具备的各类条件和信息,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网上报名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郧阳区人社局考试中心,电话:0719-7231890。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诚信承诺书,考生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三、笔试组织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二)笔试科目及分数

1.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两科(合卷):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同时,本次招聘岗位均属紧缺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放宽至1:2的比例开考;对报考比例不足1:2的岗位,予以核减。

5.笔试考试结束后,预计10日内公示成绩。

(三)政策性规定加分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献身国防事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2年9月30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9月30日或上级规定视同服务期满的。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2年9月30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和《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于2022年6月23-24日工作时间到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隧道巷3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2022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三支一扶”学生,持服务地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所报岗位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的内容

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经历、学历、学位、户籍,及其他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包括:报考考生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单位缴纳社保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22年5月);十堰市郧阳区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印证资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并必须在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相关学位证书。

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若确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委托事由、联系电话,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进入面试者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有放弃的,经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照常进行。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5日内公示成绩。

(二)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报考岗位代码a0ll、a012、a013(融媒体中心新媒体节目的策划创意、采访编辑、包装制作,短(微)视频、专题片的创意策划、制作包装,全媒体节目的组织策划、采访编辑)岗位的考生,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特殊需要,放宽到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实际操作,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和能力素质。报考其他岗位(除a0ll、a012、a013)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

六、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再加试笔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谁申请谁付费。复检需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且只进行一次,复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一步审查,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限。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19-7231890 举报电话:0719-722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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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岗位专业目录

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

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原标题: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unyang.shiyan.gov.cn/xwzx/gsgg/202206/t20220609_35147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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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共青团福绵区委员会现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资格条件: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新闻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胜任办公室工作,服从安排,有责任心,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有c1驾驶证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福绵区政府有关规定签定合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及工会会员待遇。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6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共青团福绵区委员会(福绵区政府西侧步行街中段),联系人:廖老师,电话:0775-2210903。

2、邮箱报名: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发至团委邮箱:ylfmtw@163.cm。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招聘选拔程序

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所有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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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福绵区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原标题:共青团福绵区委员会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lfm.gov.cn/xxgk/xxgkml/rsxx/klzp/t12003589.shtml

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公共文化服务站、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就业服务见习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2022年度全日制大专或大专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6月30日前,2021年度全日制大专或大专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参与招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3.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二)地域限制:不限,福绵区户籍或籍贯优先;

(三)专业条件:不限。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扫描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招满即停。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后,将电话联系参加面试,需自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就业创业证》、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核实(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面试时间:通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报名人员由樟木镇农业服务中心或樟木镇文化体育站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地点: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大楼二楼(a栋201室)。

四、招聘资格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等;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待遇

面谈

六、录用

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并签订见习协议。

报名咨询电话:0775-3193919,联系人:庞先生。

原标题: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公共文化服务站 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lfm.gov.cn/xxgk/xxgkml/rsxx/klzp/t11984736.shtml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办法(试行)》等规定,按照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泸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服务产业发展急需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重点针对白酒、化工、医药、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产业,招聘20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从事企业服务工作。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2022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附件1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18: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请将应聘材料电子版投递至《需求表》(附件1)中明确的联系邮箱,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岗位编码”的形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材料电子版要求:

(1)本人亲笔签名的《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等证书原件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和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2年6月27日前,通过报名邮箱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如未收到初审结果反馈,请考生于2022年6月27日前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考生未按时间规定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考生考核成绩若低于75分,则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个人档案材料,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相关占编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须驻点企业从事产业服务工作3年。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六、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招聘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参加考核、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时疫情防控要求:

1.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进入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3.考试前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且无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①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⑥前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⑦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830-3101371。

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及资格审查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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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同意报考意见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22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75615d5125ea4750962ac78eb3d4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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